张于峰
张于峰,男,1954年出生,天津人,博士。现任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生态建筑技术研究所长,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研究所长,天津大学热能工程学科带头人。
教育及工作经历:
1990年11月硕士毕业,留校任教。
1990年11月至1992年4月公派赴美进修,Associate Researcher。
2000年2月至2000年5月公派赴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科研。
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丹麦留学。
社会任职: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议人。
2.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委。
3. 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4. 环渤海制冷暖通空调分会会长。
5. 天津市制冷空调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
6. 天津市制冷空调应用协会副会长。
7. 天津市建筑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设备专家委员会专家。
8. 天津市司法鉴定中心制冷空调专家委员会专家。
教学情况:
主讲课程:
博士生课程:“清洁能源与污染控制”、“流体多项流与相变理论”。
硕士生课程:“流体热力学”、“城市生态环境技术”、“热力学参数测控技术”。
本科生课程:“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测量学”、“供热工程”、“制冷工程”、“锅炉及锅炉房设备”。